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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

私募基金的救赎——阳光私募正式纳入监管为期不远

在证券市场私募性质的公司数量极为庞大,部分资产规模不够或经营理念的问题,没有发行信托产品,而是选择专户理财,其资金募集对象一般是熟人圈,由于其投资细节不公开批露,所以无法做出第三方的客观评估,这类公司称之为灰私募。更多的是以代客操盘,收高额的会员费用(通常年费过万),以荐股为主要形式的微型私募公司(多冠以投资咨询公司),或干脆是不注册的各类工作室。此类性质的公司或工作室在国内至少几万家,大多数会因为其极短视而恶劣的经营态度而被市场抛弃或自行人间蒸发。其恶劣行径会严重伤害私募,也就是资产管理这个行业的口碑,这就是黑私募,是资产管理行业的毒瘤。

因为昏暗,才更需要阳光。我国的阳光私募基金便是如此。

因为体制、法律规范与现实的差距,我国的私募基金尚处于法律监管空白中,庆幸的是,随着基金行业的发展和金融国际化的延伸,“收编”阳光私募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我国首个阳光私募基金成立于2004年,此后,国内私募基金都通过信托公司平台募集资金,而私募管理人则以产品投资顾问形式出现。虽然无法具体估算,但我国私募管理资金早以数百万亿元计算。

基于国情,在国内靠自律是极难成就一个行业的,不能说微型私募或工作室就不是正直和优秀的,但由于不受监管,此类公司无法评估,其违约成本比阳光私募低太多。因此,走上受监管之路是其做大或做强的唯一选择,这是国情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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